各有关单位:
随着科技的进步,新的技术、设备、科技成果等不断应用于药品研究生产,在提升药品质量的同时,由此带来的变更也是客观必然。为适应产业发展和科学监管的需要,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1年1月12日正式发布施行。相关的《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创新药(化学药)临床试验期间药学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指导原则和相关申报要求也陆续发布实施。
为精准解读和深度聚焦企业在变更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挑战,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和指南,落实持有人在变更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市医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将于2021年11月17-18日共同举办“药品变更管理高级研讨班”。会议围绕变更分类的划分、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点分析、变更申报流程及检查要点等技术问题进行探讨,特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专家作政策解析和专业培训,帮助药品变更管理相关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政策,为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专业的服务。欢迎相关专业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研讨时间 | 研讨内容 | 讲者 | |
11月17日 | 9:00-9:15 | 领导致辞 | |
9:15-10:45 |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的确定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伍衢 | |
10:55-12:00 | 上海局药品变更事项申报流程和要求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王青洋 | |
13:00-16:30 | 药品上市后药学变更相关检查及常见问题分析 | 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化学药品审评核查部副部长 陈超 | |
11月18日 | 9:00-10:30 | 药品变更补充申请申报程序与要求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马健 |
10:40-12:00 |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药学变更相关指导原则及申报要点分析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许文艳 | |
13:00-13:45 | 药品上市后临床变更指导原则及申报要点分析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 甘园 | |
13:45-14:30 | 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指导原则及申报要点分析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李小芬 | |
14:40-15:25 |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指导原则及申报要点分析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索瑾 | |
15:25-16:10 | 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指导原则及申报要点分析 |
二、研讨对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药企业、研发机构从事药品注册申报、制剂研发、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CRA;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研发人员等。
三、研讨时间:
2021年11月17日-11月18日
注册报到:11月17日8:30-9:00
上课:9:00-12:00; 13:00-16:30
四、研讨地点:
上海东怡大酒店(丁香路555号)二楼荟萃厅
交通:地铁:2号线上海科技馆站2号口步行5分钟;
请学员们尽量不要自驾车前往,乘坐地铁、公交环保出行。
五、报名方式:
1、参加本期培训的人员请于11月10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都将获得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12学时。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正确完整。
报名二维码:
2、联系人:卜老师 电话:63276377*8023
范老师 电话:63591373
六、研讨费用:
本期研讨费共1200元,含午餐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请务必于11月12日前完成缴费(协会将于培训结束后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送至报名预留邮箱,发票内容为“培训费”)。
缴费方式:
1、支付宝扫码支付:
2、通过银行汇款: 全 称: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开户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
账 号:03000481865
汇款请备注:变更管理高研班、公司名称、姓名
七、培训证书:
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八、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研讨学员须持“行程码”和上海“随申码”绿码参加培训;体温高于37.3℃或开班前14天内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防疫承诺书(见附件)。
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须自备口罩,进出培训场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参培人员之间交流讨论时,须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承诺书
(请填写完整,报到时主动交予工作人员)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是参加 项目的人员,我已阅读并了解此次培训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报到前14天内的体温均属实。
二、本人提供的报到前14天的行程属实。
三、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培训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四、本人培训期间自行做好防护工作。
五、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报到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2.报到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是 ○否
3.报到前14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 ○是 ○否
4.报到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如有请在方框内划√ ○是 ○否
症状:□发热 □寒战 □干咳 □咳痰 □鼻塞
□流涕 □咽痛 □头痛 □乏力 □头晕
□胸闷 □胸痛 □气促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结膜充血 □恶心 □腹痛 □其他症状
5.报到前,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是 ○否
6.体温记录表: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签名: 承诺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