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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线下系列培训班通知
来源: | 作者:shppanet | 发布时间 :2020-09-21 | 988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关于举办“国家药品最新政策法规解读

2020年版中国药典的技术研讨

暨职称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系列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2019年,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202071日,新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也正式实施。在此医药行业大变革大发展的背景下,为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各岗位工作人员更好地解读政策,参与产业重大改革,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特邀请参与政策制定和技术研究的资深专家,以当前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形势与发展为切入点,系统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探讨,为此举办“国家药品最新政策法规解读和2020年版中国药典的技术研讨暨职称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系列培训班”(以下简称“系列培训班”)。

今年的系列培训班自202010月中旬开始,11月上旬结束。共开设“2019年以来国家有关药品政策法律法规盘点”、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理化与安全性通则增修订概况”、“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药物警戒和用药安全”、“药物警戒技术规范要求”、“安全信号检测评估”、“新政下药品监管趋势与企业对策”等7个内容。授课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和操作等,内容设置涵盖2019年以来国家药品政策法律法规、2020年版中国药典、药物警戒、新政下企业如何应对等。

同时(见附件一),这些专题都将作为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线下培训课程。专题一、二、三每个专题计6学时;专题四上、下,专题五上、下,各计3学时(学时5年有效)

“《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证书查询路径:登录上海医药职工大学网站—“医药之大”(网址:http://www.yiyaozhida.cn)。

一、   培训内容:见附件一

二、   培训师资

复旦大学药学院教授、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专家、上海市药学专家、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跨国公司在中国合(独)资企业的专业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   培训对象

会员企业质量和生产负责人、质量受权人、QA经理、QC经理、车间负责人、研发、药物警戒、医学部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学员等。

四、   培训时间

202010月—11。本期(次)培训分五天进行(见附件一)。

五、   培训地点

上海市淮海中路1555号(从西门进入)    上海图书馆三楼会议室(5304室)  

交通:地铁1号线衡山路站,2号出口;

地铁7号线常熟路站,7号出口;

地铁10号线上海图书馆站,2号出口;

      请学员们尽量不要自驾车前往,乘坐地铁环保出行。

六、   报名方式

1、  参加本期(次)培训的人员请于109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二)寄或E-mail至协会。

2、  需获得《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培训学时的学员,请填写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三),并将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红章的表格原件交至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3、  协会地址:

上海市凤阳路250号(地铁128号线人民广场站89号出口)  邮编:200003  

4、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63591373       

           耿老师   电话:63274632

E-mailfxj_sppa@163.com

5、由于防疫要求,本次培训严格控制人数,额满为止。

七、   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2500元(共五天)。学员可按需选择,500/天,含午餐费、资料费等。

请务必于1011前完成缴费(协会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缴费方式:1、通过银行汇款   全称: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开户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

                            帐号:03000481865   

         汇款请备注:系列培训班、公司名称、姓名                      

        2、到协会缴纳现金(上海市凤阳路2503楼)

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八、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培训仅面向本市招收学员,同时,每位学员每次上课前须签署《承诺书》(见附件四);学员须持上海“随申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参加培训;开班前14天内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须自备口罩,进出培训场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参培人员之间交流讨论时,须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2020916

附件一:

2020年“最新政策法规解读和2020年版中国药典的技术研讨

暨职称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系列培训班”培训内容

专题

时间

内容

授课老师

1013日(星期二)

9:00---15:30

2019年以来国家有关药品政策法律法规盘点

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原复旦大学药学院

叶桦  副教授

1021日(星期三)

9:00---15:30

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理化与安全性通则增修订概况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治疗类单抗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

陈钢 主任药师

1022日(星期四)

9:00---15:30

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副所长 杨美成  主任药师

114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30

药物警戒和用药安全

华山医院  药剂科付主任

博导  王斌  主任药师

药物警戒技术规范要求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部部长

黄堃  高级工程师

115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30

新政下药品监管趋势与企业对策

国药奇贝德学院名誉院长 

  严伟民  付主任药师

安全信号检测评估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亚太药物警戒负责人  周凌芸  总监

说明:

培训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1555号(从西门进入)     

上海图书馆三楼会议室(5304室)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开课时听课证为准。


附件二:                               报名回执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手机号

邮 箱

专 题

备 注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

 

纳税人识别号

 

注:1、因本次培训统一开具电子发票,请务必将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邮箱填写正确。

注:2、此报名回执请用电子形式填写。


附件三: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二尺照片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职称

名称

等级

取得时间

籍贯

是否上海户籍

是□
否□

是否有居住证

是□
否□

发居住证时间

毕业

学校

所学

专业

单位

全称

单位

性质

参加工作年月

目前技术职务

社会兼职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地址

擅长技术领域

选择培训科目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说明:

1、  本表用于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报名表

2、  本表须经所在单位确认盖章后方能受理报名

3、  若发现填写个人信息不属实,将取消继续教育学分

4、  培训报名地点: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凤阳路250号三楼

5、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63591373

6、  注:请将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红章的表格原件交至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附件四:                 承诺书

(请填写完整,报到时主动交予工作人员)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是参加                     项目的人员,我已阅读并了解此次培训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报到前14天内的体温均属实。

二、本人提供的报到前14天的行程属实。

三、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培训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四、本人培训期间自行做好防护工作。

五、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报到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2.报到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是   ○否

3.报到前14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   ○是   ○否

4.报到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如有请在方框内划√   ○是   ○否

症状:□发热    □寒战     □干咳    □咳痰     □鼻塞

□流涕    □咽痛     □头痛    □乏力     □头晕

□胸闷    □胸痛     □气促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结膜充血 □恶心    □腹痛     □其他症状           

5.报到前,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是 ○否

6.体温记录表: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签名:                承诺日期:2020     
通知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