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协会组织开展药物制剂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来源: | 作者:shppanet | 发布时间 :2023-08-25 | 112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面深入贯彻“十四五”职业培训规划,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的从业人员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市医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2月19日以来,共开展了4批“药物制剂工(三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累计有200余名企业员工参加认定,最近一批等级认定工作于5月27日顺利开展。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

药物制剂工是指从事药品、生物制品生产质量管理、岗位操作、设备维护保养的复合型人才,是适应药品及生物制品生产、质量、研发的第一线实践型专业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是企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和优秀代表,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可不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促进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激励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9年版)》,按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组织行业内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等,共同编写了《药物制剂工》系列教材,教材基本涵盖药物制剂工岗位所需要的核心知识与技能要求。

“药物制剂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案由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依据“药物制剂工(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准后开展实施。认定考试分为理论、实操两场。其中理论考试主要考核行业规范、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储备、片剂与包衣制备、固体与液体制剂制备、制剂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等内容。实操考试则主要考核制剂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与保养等环节。

通过认定考核取得药物制剂工(三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可按补贴标准2500元/人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具体参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评价提升补贴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