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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发布《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来源: | 作者:shppanet | 发布时间 :2022-09-20 | 4057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4日,海医药行业协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了《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规范》(T/SHPPA 013-2022)团体标准。该标准由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提出,起草单位分别为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多仓协同是指在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或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以满足药品现代物流要求的药品流通企业为主体方,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药品流通企业为协同方,共同享有人员、信息、仓储、运输等资源,为货主方开展药品储存、配送活动。

“十三五”以来,随着药品“两票制”、“带量采购”等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化,以医保为主导的“三医联动”正在成为改革的主线,全行业渠道下沉,向终端客户聚焦。加之全球新冠疫情导致的医药市场需求容量释放和中国人口老龄化导致的药品需求量与日俱增,对以往分散化的药品流通行业提出了由分散化转变为集中、透明、规范的转型升级要求,药品多仓协同的设置能有效提升药品储存和运输环节 “安全性、可靠性、集约性、快捷性”的现实要求。

为了优化重要物资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各省陆续推出了医药流通企业“多仓协同”的试点政策,以整合仓储和运输资源,但试点范围均仅限于各省内部,未打破省与省之间的区域壁垒,尚未为全国性医药企业建立可实际操作的通道。

2021年11月,长三角区域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和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召开了该团体标准起草的启动会,希望通过《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提高长三角区域药品布局的可及性,统一不同市场主体间协同规范管理的标准,探索药品多仓协同运营中的监管模式,为全国其他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

此次团体标准的发布是长三角区域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的先行先试,旨在用标准化建设带动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一体化发展。

标准发布后,填补了国内对于药品跨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要求方面的空白,能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提供“安全、有效、快捷”及“就近入库、就近配送”的跨区域物流专业储存、运输服务,是对药品供应链模式创新的重要探索。通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平台,确保药品储运的全过程可追溯,实现区域一体化药品多仓的协调有序发展,提升药品供应的安全性、可及性、便利性。